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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伪劣农药 坑人更坑己

编辑:刘帅  发布时间:2013/10/7 10:28:48  来源:农资打假  浏览次数:917

    销售伪劣农药造成1400亩小麦减产经济损失30余万元。
    明知生产农药的厂家没有生产许可证,农药的外包装上也没有生产日期和批号,后进货20箱销售给他人,造成1400亩小麦减产,绝收面积达300余亩,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2013年8月16日,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张某。
    张某,现年39周岁,利辛县人。从2009年开始,张某就在利辛县城关镇黄桥东租了一家门面开了一家名为“张氏种业”的农资店。2012年4月,河南郑州一个叫李某的销售农药的业务员找到张某,说其厂家生产的“亮剑”牌氰戍氧乐果杀虫剂每箱105元,每箱20瓶。张某心里想市场上的这种农药平均价格能卖到一百七八十元,大有利润可图,于是从李某厂家进了这种农药20箱。在进货的时候,李某明确和张某说他们厂没有生产许可证,他们厂家用的是“陕西白鹿农化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证。张某也没有向李某要营业执照、质检报告以及产品合格证,农药上没有生产日期及批号。
    2013年4月,张某将购进的20箱杀虫剂销售给利辛县程家集张郢村刘某。开有农资店的刘某将这些农药销售给当地的农户后,造成1400亩小麦减产,其中300余亩绝收,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2013年7月15日,利辛县农业委员会将案件移送利辛县公安局,张某因此而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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