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谈谈鉴别农作物种子优劣技巧
编辑:刘帅 发布时间:2013/4/24 17:07:31 来源:
农资打假 浏览次数:1735
根据农业部规定,有性繁殖作物的种子应当包装后销售,无性繁殖作物的器官和组织(根、茎、叶、芽、细胞等)及种子,可以不包装销售。无论是包装的种子还是不包装的种子都需要有规范的标签和标注的内容存在。
标注的内容为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净含量、生产年月、生产商名称、生产商地址及联系方式。主要农作物(稻、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种子还应加注品种审定号、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
种子标签名册标注内容可直接附在包装物表面,也可制成印刷品固定在包装物上或放在包装物内,但作物种类、品种名称、生产商、质量指标、净含量、生产年月、警示标志、“转基因”标志等内容必须印制在包装物外表。标签标注内容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印刷清晰,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升,警示标志应当醒目,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和其他文字,字体应小于相应中文。
根据种子类别,使用不同颜色的标签,育种家种子使用白色并有紫色单对角条纹,原种使用蓝色,亲本种子使用红色,大田用种使用白色或蓝红以外的单一颜色。
(三)购买和使用种子应注意的事项
(1)根据当地自然和生产条件及本人的需要选购品种,并认真了解品种的特征特性。不购买未经审定合格和审定时指明不适宜地区品种的种子。
(2)了解种子经营商是否证、照齐全。种子经营商应当持有种子经营证、照,受委托经营种子者,应当有委托单位(个人)的委托书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检查种子包装完整性,认清种子包装物和标签上标注的内容。
(4)向经营者索要购种子票据。票据上应写明品种名称、种子批号、数量、单价、金额、使用者姓名和地址(县、乡、村、组)。
(5)保存购种子票据和包装物及标签,
(6)了解种子质量范围和质量指标,认真按生产商和经营商提供的使用说明书使用种子。
根据种子外部特征进行观察,或对种子及种胚进行解剖,以确定种子质量优劣,这是一种简便易行的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