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进行今春农资打假督查
编辑:刘帅 发布时间:2013/4/25 11:43:27 来源:
农资打假 浏览次数:1511
2013年入春以来,内蒙古五原县质监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了以化肥、种子、农药、农膜、农机等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降低化肥和农药产品有效养(成)分、虚假标注进行质量欺诈,定量包装不足等方面违法行为的农资执法打假专项检查和鉴别农资真伪的宣传活动,以确保全县农业投入品。

一、领导重视,组织周密。
接区、市质监局关于开展农资“利剑”专项执法打假行动文件和县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后,五原县质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即召集执法人员进行专题研究,随后制定了《五原县质监局关于深入开展2013年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上级的工作要求进行了细化和分解。做出详细部署。
二、加大宣传力度,帮助农民自觉抵制假劣农资。
继续深入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行动,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积极开展农资打假法律法规和识假辨假知识的宣传,现场受理农民投诉举报、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提高农民识假辨假的能力和意识,帮助农民自觉抵制假劣农资。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同时,鼓励支持消费者拨打“12365”质监热线,投诉农资违法线索,形成“人人关心农资、保驾护航春耕”的社会氛围,构建和谐规范的农资市场。
三、深入整治,严厉打击,规范市场。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农资批发市场、集散地、经营门店及相关企业生产、销售的种子、农药、农膜、农机等产品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检查生产环节、进货渠道,检验报告,检查农资是否从正式渠道购进;二是检查农资外包装、合格证、质量标签,要求外包装和标签必须标明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类别、品种名称、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编号等事项,查看标识标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检查实物是否与标签标注的内容相符,是否过期、失效、变质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三是检查农机具有无生产许可证;四是检查定量包装的农资是否合格,净含量误差是否在规定范围内。首先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必须在显着位置清晰准确地标注净含量(字符高度)。否则,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其次是根据《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办法》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检查其标注的净含量是否与实际含量相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允许偏差、平均偏差都有明确规定,主要是通过抽样称重,来计算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是否超出的允许偏差。五是检查农资销售单位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存在失准或超期未检定等坑农现象。
截止目前,出动执法人员23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2台次,共检查农资生产和经销企业316家,其中化肥生产企业4家,3家停产,1家有机肥在生产;农膜生产企业1家,农机具生产企业3家,均在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查农资经销点304个,分装种子企业1家(三瑞公司),制种企业1家(世达会社)。抽取农资样品74个,发现大部分农资符合定量包装规定,个别净含量不足,13个经销点使用的计量器具未检定超周期使用。工作人员当即在现场对16台超周期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了强制检定,对检定不合格计量器具进行了调修。对在检查中抽查的农资净含量不足的单位,执法人员责令其停止销售,并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经营户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严厉惩处。部分化肥和农膜样品还在检验过程中。
通过专项整治,增强了农资生产、销售企业的法律意识,严厉打击了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保护了农民的合法利益。县质监局将继续保持打击假冒伪劣种子的高压态势,继续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农资市场规范有序发展,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